索引号: | cz-2019-00195 | 发布机构: | 环县城乡就业局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城乡就业服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乡就业服务局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在就业服务、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转方面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的就业工作;编制全县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转短、中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档案,管理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就业前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规范全县职业介绍、劳务市场,为各类劳动者进行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负责城乡剩余劳动力输转、就业和外地劳动力进入本县就业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劳动力开发和跨地区有序流动以及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管理;对县内劳动力市场和发展、运行进行规划、指导,并实施监督;负责填报劳动力统计表;承担省、市劳务工作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劳务办和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内设环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环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所三个机构。环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执行国家在劳务输转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负责城乡剩余劳动力输转、就业和外地劳动力进入本县就业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劳动力开发和跨地区有序流动以及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管理;对县内劳动力市场和发展、运行进行规划、指导,并实施监督;负责填报劳动力统计表。环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执行国家在就业服务、就业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对全县城乡劳动力进行就业前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职业介绍所执行国家在职业介绍方面的方针、政策。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44.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5.45万元,上升30.8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及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99.629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43.8699万元,比2018年预增加157.1458万元,上升45.7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国库资金紧张导致部分资金无法支出结转资金较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及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6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84.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45万元,增长8.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及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6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0万元,上升100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是后期拨款在当年的预算中未列入。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25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2019年拟接待4次,2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事业运行费15万元,较2018年增加1.53万元,上升10.2%。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0547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无。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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