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186 | 发布机构: | 环县地病办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地病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 2019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地病办为环县卫计局下属的正科(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环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全县地方病的行政管理和各种地方病的调查、预防和治疗工作。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
环县地病办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财务股三个股室。业务股下设生化室、理化室、地方病门诊、药房、治疗室等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 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项目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 年预算收入 459.25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增加 231.65万元,增加 101.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90.34 万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预算收入 115 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 175.34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168.91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 年支出预算 459.25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增231.65万元,增加 101.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53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 426.04 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 9.37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59.25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 年基本支出 191.82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增加 76.66万元,增长 66.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工资预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267.43 万元,比2018 年预算增加 152.43 万元,增加 132.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①由于县财政困难,2018 年应支票据未支,结转到 2019 年,致使 2018 年结余数增加。主要包括:
1.地方病防治治经费 1 个。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4 个,主要是:①包虫病项目经费
②氟中毒项目经费③布病项目经费④碘缺乏病项目经费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 2018 年预算相比无3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 2018 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 2018 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四)培训费 0 万元,与 2018 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会议费 0 万元,与 2018 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事业运行费 15.11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 5.67 万元,下降 60.0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 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 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 年本部门共有 1 项非税收入,2019 年计划征收 6 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452.92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87.4 平方米,价值 230.56 万元。无公务用车,单价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价 56.98 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 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主要是:1.地方病防治治经费 1 个;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4 个,主要是:4
①包虫病项目经费②氟中毒项目经费③布病项目经费④碘缺乏病项目经费。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7.43万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5 个,涉及 267.43 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 100%。选择 0 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 0 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5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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