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183 | 发布机构: | 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疾控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甘肃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疾控中心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县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及全县卫生检验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数一个,下设1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传防科、计免科,慢病科、精神卫生科、中医防病科、性病艾滋病科、结防科、卫生科、体检科、放射科、检验科、财务科。现有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人员3人,财政供养人总计47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汇总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4,623,047.41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71.40万元,增加5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包括: ①免收费项目补贴80万②搬迁费30万元③水质检验设备购置费50万元④建设补助费600万元。公用经费(业务费)增加11.4万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45,12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1,377,927,41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4,623,047.41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71.40万元, 增加5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免收费项目补贴80万②搬迁费30万元③水质检验设备购置费50万元④建设补助费600万元。公用经费增加(业务费)11.4万无。支出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2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700.00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596,227.41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8,3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45,120.00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4,899.12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99万元,增长2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的专项业务费2019年调入项目收入科目内。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8,346,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4.6万元, 增加129.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财政拨入的专项业务费调入项目经费收入;②当年增加了设备购置费50万元,搬迁费30万元,建设补助费600万元。
1.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①免收费项目补贴80万②搬迁费30万元③水质检验设备购置费50万元④建设补助费600万元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74.6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万元,增加了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督导车一辆。
(四)培训费4.5万元,较2018年增加3.4万元,增长75.56%。主要原因是省市专项培训力度加大,次数增加。
(五)会议费6.8万元,较2018年增加4.11万元,增长60.44%。主要原因是省市专项培训力度加大,次数增加。
(六)事业运行费55.80万元,较2018年减少56.89万元,下降101.9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另外财政拨入的专项业务费调入项目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主要是疫苗收入零差价,2019年计划收5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水质检验检测设备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93.8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942.56平方米,价值178.82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 辆,价值41.60万元(其中:在用4辆,价值41.6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33.5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①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费23,820.00元,②社会保障和就业费764,700.00元,③卫生健康费13,596,227.41元,④住房保障费238,300.00元。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8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55.8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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