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171 | 发布机构: | 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和健康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乡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乡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拟定全乡卫生和健康、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乡卫生和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卫生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承担全乡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内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儿科、收费室、药房、中心药库、妇科门诊、彩超室、心电图室、化验室、公共卫生办公室、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健康扶贫科等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533.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4.65万元,上升67.3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称结构变化,在职与退休人员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另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104.89万元,财政专户收入9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533.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4.65万元,上升67.3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称结构变化,在职与退休人员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另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及上年结余的预算。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71.0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9.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330.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76万元,增长3.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称结构变化,在职与退休人员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另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预算。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0个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事业运行费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36.59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2600平方米,价值331.16万元。公务用车(即医疗急救用救护车)1辆,价值12.3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75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 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 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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