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cz-2020-00115 | 发布机构: | 环县药品稽查局 |
| 生效日期: | 2020-06-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药品稽查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配合主管部门对县本级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化妆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工作。受理、登记投诉举报,查处违法案件;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市场质量安全整治和质量抽验、快检工作,定期发布稽查公告。
(三)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监测计划,收集、整理、上报监测信息。
(四)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指导乡(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稽查工作,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
(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药品稽查局内设2个股。
(一)人秘股
负责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执法稽查工作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政策宣传、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本单位综合性政务事务工作。
(二)业务股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受理、登记投诉举报,审核违法案件结案材料;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构建风险防范机制;配合主管部门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审查工作;综合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稽查工作;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稽查职能;承担县本级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乡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稽查工作,协调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55.99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5.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52万元,增幅9.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项目经费。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0.8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55.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35.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52万元,增幅9.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项目经费。
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4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45.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8万元,增长4.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幅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项目经费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未改革到位,项目经费又重新划入我单位。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我单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局,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
2.培训费1.5万元,用于我单位执法人员外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3.机构运行经费9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单位罚没款收入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2.2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采购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1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4.17万元、专用设备0.82万元、家具用具4.1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在职人员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经费。指县财政局用于在职人员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县财政局用于在职人员人员医疗保险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环县药品稽查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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