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cz-2020-00113 | 发布机构: |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 生效日期: | 2020-06-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事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本县在上述范围内的政策、规划、措施;负责救助对象的申报、调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档案管理;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为独立编制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民政局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会2名,2019年年末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预算汇总情况如下:
2020年预算收24906.82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88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995.75万元,增加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3.42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24906.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587.94万元,增加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4906.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587.94万元,增加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92.4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48万元。
5、农林水支出2万元。
6、其它支出0.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83.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4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8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及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2474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了7993.67万元,增加了32.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公务运行费11万元,较2019年没有变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采购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625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7.12万元;家具等2.5万元。
七、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47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47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社会救助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指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农林水支出:指用于驻村工作人员补助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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