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4-001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1月20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环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水务局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水利工作的各项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发展的规划及总体思路,加大水利改革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主要河道和重点城防得到全面治理,负责抗旱防汛工程建设及管理,案件查处,成果管护,“两费”收缴。
二、机构设置
环县水务局是行政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股、建设管理股、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股、河湖管理股、灾害防御股、农村人饮管理办公室,7个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总收入预算为20623.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4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975.56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0623.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了7243.71万元,增加3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投资加大。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9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4.47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1316.19 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798.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3.19万元。
6、农林水支出8157.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47.6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669.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76.22万元,减少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多。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18977.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444.37万元,增加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的投资加大。
1、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①河长制工作考核奖励资金②人饮工程工作经费③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经费④防汛抗旱经费⑤水资源费。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个,主要是:①环县缪河治理工程款②环县县城至曲子镇城乡一体化管道工程款③环城镇等九乡镇农村人饮应急水源工程款。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不涉及公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执行零接待政策,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70.72万元,比2023年预算46万元增加24.72万元,上浮35%,上浮的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基数从每人1万元增加至每人1.4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5.56,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5.56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只有水资源费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 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底,我局资产总额为687.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38.79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53.62万元,减少8.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
(四)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主要是:①环县2023年樊家川等水库维修养护项目②环县环城镇等九乡镇农村人饮应急水源工程③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④环县缪河治理工程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⑥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⑦环县县城至曲子镇城乡一体化供水管道工程⑧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⑨2023年省级财政水资源费⑩省级财政水利建设基金。涉及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47.61万元,占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