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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2-00577 发布机构: 环县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2-07-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农业股

环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7-01 【字体: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环县水务部门汇总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包括环县水务局和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两个预算单位。

环县水务局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水利工作的各项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发展的规划及总体思路,加大水利改革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主要河道和重点城防得到全面治理,负责抗旱防汛工程建设及管理,案件查处,成果管护,“两费”收缴。

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水保执法、案件查处、成果管护、“两费”收缴、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农田基本建设、沟道骨干坝、淤地坝和小型水保工程的管理工作。同时承担水土保持生态项目的考察论证、规划设计、治理实施、监督检测、检查验收及全县水土保持生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水土保持生态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包括环县水务局和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两个单位预算。

环县水务局是行政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股、建设管理股、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股、河湖管理股、灾害防御股、农村人饮管理办公室,7个股室。

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共有两个直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县蒲河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环县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局内设6个股(办),分别为:人秘股、财务股、规划股、农建股、坝系办、宣教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总收入预算为21790.7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1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3574.6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1790.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了1348.7万元,增加18.94%,增加的主要水利项目投资加大。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7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5.7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

5.农林水支出21525.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16.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654.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8.57万元,增加1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16561.7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79.29万元,增加10.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的投资加大。

1.保障运转经费9个,主要是:①河长制工作经费②人饮场窖小电井建设补助③农村供水补贴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经费⑤水质监测经费⑥防汛应急经费⑦河道采砂规划经费⑧河湖健康评价经费⑨山洪灾害运行管护经费。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个,主要是:①护岸工程款②人饮工程建设款③高效节水项目。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费130.1万元,较2021年不变。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只有水资源费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 2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底,本部门资产总额为664.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64.76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变化。

(四)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主要是:①河长制经费②山洪灾害运行管护经费③防汛经费④水质监测经费⑤山洪灾害运行管护费⑥水利维修项目⑦河湖健康评价项目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经费⑨窖水净化器安装项目⑩农村供水补贴11护岸项目12人饮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8.53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相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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