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ncj-2023-000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畜牧兽医局2023年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及国家关于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主管全县草原、动物防疫和种畜禽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负责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管理。
指导和管理全县畜牧业商品基地建设、种畜禽场建设和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调查统计全县畜牧业发展情况,研究畜牧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搜集、整理、发布畜禽产销信息,为生产者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和协调畜产品加工流通;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畜牧业信息统计工作,指导畜牧业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兽医医疗器械和兽药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制定全县畜牧科技推广计划,部署科技开发项目,协同有关部门主持畜牧科技成果鉴定、推广,监督执行畜牧业质量技术标准。
依照有关规定管理下属单位。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畜牧兽医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报送单表户。下设人秘股、项目办、财务股、内审股,2019年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产业扶贫股、科教股、规划股、草产业发展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办公室、驻村帮扶工作办公室6个股室,环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环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环县滩羊选育场三个科级事业单位。原属环县草原监理站、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二个参公科级单位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7月分别另设。另外在业务上对全县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业务指导。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局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6625.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7485.07万元,减少62.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县扶贫攻坚任务的深入,各级政府优化了扶贫资金的投入结构,减少了对肉羊产业、草畜产业的投资。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6625.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7485.07万元,减少62.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县扶贫攻坚任务的深入,各级政府优化了扶贫资金的投入结构,减少了对肉羊产业、草畜产业的投资。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02万元。
3.农林水支出11946.0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9.59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1083.47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3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25.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524.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4万元,增加19.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1800.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890.67万元,减少65.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县扶贫攻坚任务的深入,各级政府优化了扶贫资金的投入结构,减少了对肉羊产业、草畜产业的投资。本年县级项目支出主要安排如下:
1、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0.8万元;
2、动物防疫及检测监管等经费41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719.57万元;
4、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经费35万元;
5、2023年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和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50万元;
6、聘请总畜牧师、总兽医师10万元;
7、“一院四所”高科技专家费50万元;
8、已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费557.1万元;
9、龙头企业带贫奖补769.3万元;
10、“一院四所”建设费用331.87万元;
11、大清洗、大消毒及畜间寄生虫普查工作经费110万元;
12、2021年羊产业发展奖励资金173.6万元;
13、奶山羊研究专家技术服务费50万元;
14、2022年屠宰场屠宰补贴200万元;
15、2022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物资采购费200万元;
16、2022年春、秋两次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费100万元;
17、2022年因病设防动物疫病疫苗购置费100万元;
18、“党建+合作社”项目资金74.3万元;
19、畜禽改良项目10万元;
20、肉羊繁育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费45万元;
21、2022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采血补助经费400万元;
22、产业协会工作经费40万元;
23、草羊产业发展工作经费80万元;
24、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0.39万元;
25、2021年度各项工作奖金3万元;
26、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费27万元;
27、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71.83万元;
28、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6.69万元;
29、2021年屠宰场屠宰补助52.76;
30、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产业指导服务费用3.5万元;
31、2021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防疫物资采购费267.98万元;
32、10万只肉羊集成产业园绿化配套资金26万元;
33、2020年度各项工作奖励8.21万元;
34、2021年山羊支原体肺炎等因病设防病种疫苗采购资金33万元;
35、村级兽医室配套物资采购90.96万元;
36、肉羊繁育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费59.51万元;
37、草产业及应急经费9.02万元;
38、羊产业信息管理中心建设8.81万元;
39、标准示范养羊资金29.94万元;
40、畜禽改良项目5.42万元;
41、2021年省级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安全监管资金48.64万元;
42、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5万元;
43、抗旱救灾专项资金5.6万元;
44、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7.4万元;
45、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16.32万元;
46、2021年省级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资金50万元;
47、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经费35万元;
48、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经费30.1万元;
49、动物防疫及检测监管等经费41万元;
50、2022年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38.72万元;
51、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510万元;
52、2023年动物布病防控经费及2022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35.12万元;
53、产业指导服务费用1391.5万元;
54、产业技术服务费656.6万元;
55、聘请总畜牧师、总兽医师费用18万元;
56、农业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117.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27万元,增加20.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23.51万元,较上年增长-89.49%。负债总额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净资产123.51万元,较上年增长-89.49%。我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23.51万元,占100.00%,固定资产123.06万元。
(四)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6个,资金总计15100.56万元。主要是:
1、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0.8万元;
2、动物防疫及检测监管等经费41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719.57万元;
4、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经费35万元;
5、2023年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和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50万元;
6、聘请总畜牧师、总兽医师10万元;
7、“一院四所”高科技专家费50万元;
8、已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费557.1万元;
9、龙头企业带贫奖补769.3万元;
10、“一院四所”建设费用331.87万元;
11、大清洗、大消毒及畜间寄生虫普查工作经费110万元;
12、2021年羊产业发展奖励资金173.6万元;
13、奶山羊研究专家技术服务费50万元;
14、2022年屠宰场屠宰补贴200万元;
15、2022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物资采购费200万元;
16、2022年春、秋两次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费100万元;
17、2022年因病设防动物疫病疫苗购置费100万元;
18、“党建+合作社”项目资金74.3万元;
19、畜禽改良项目10万元;
20、肉羊繁育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费45万元;
21、2022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采血补助经费400万元;
22、产业协会工作经费40万元;
23、草羊产业发展工作经费80万元;
24、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0.39万元;
25、2021年度各项工作奖金3万元;
26、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费27万元;
27、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71.83万元;
28、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6.69万元;
29、2021年屠宰场屠宰补助52.76;
30、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产业指导服务费用3.5万元;
31、2021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防疫物资采购费267.98万元;
32、10万只肉羊集成产业园绿化配套资金26万元;
33、2020年度各项工作奖励8.21万元;
34、2021年山羊支原体肺炎等因病设防病种疫苗采购资金33万元;
35、村级兽医室配套物资采购90.96万元;
36、肉羊繁育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费59.51万元;
37、草产业及应急经费9.02万元;
38、羊产业信息管理中心建设8.81万元;
39、标准示范养羊资金29.94万元;
40、畜禽改良项目5.42万元;
41、2021年省级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安全监管资金48.64万元;
42、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5万元;
43、抗旱救灾专项资金5.6万元;
44、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7.4万元;
45、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16.32万元;
46、2021年省级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资金50万元;
47、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经费35万元;
48、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经费30.1万元;
49、动物防疫及检测监管等经费41万元;
50、2022年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38.72万元;
51、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510万元;
52、2023年动物布病防控经费及2022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35.12万元;
53、产业指导服务费用1391.5万元;
54、产业技术服务费656.6万元;
55、聘请总畜牧师、总兽医师费用18万元;
56、农业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财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财政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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