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ncj-2022-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种植业、畜牧、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农牧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畜牧兽医和农业机械行政管理职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三)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四)指导粮食、果蔬、杂粮等主要农(经)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果蔬、杂粮等主要农(经)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市场外销售、包装材料等生产经营工具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网具、水产品生产、市场外销售、水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业灾情的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种子、化肥、渔业网具、农机具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管理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三)负责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室6股:
(一)综合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股、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党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青妇、职工保健及局属单位、股室综合考核。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承担农业农村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承办新闻发布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系统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农业涉外事务、出国(出境)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统战工作。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种植业与畜牧渔政管理股(加挂亚行项目办公室)。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 担外来物种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制修订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及尾菜处理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有关任务的衔接协调工作,承办禁毒日常业务。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组织牧情调度。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种畜禽执法管理和种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拟定农业外资利用规划,争取农业外资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亚行项目相关工作。
(三)科教与质量监管股(加挂政务服务股、农业机械管理股)。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农村能源建设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农业农村行业人才引进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从种养环节到进入市场和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工作。
(四)乡村建设与农村合作经济股(加挂县委农办秘书股)。统筹研究和组织制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家庭农场建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起草业务类综合性文件、报告。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风貌革命、垃圾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方面节会、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承办县委农办日常工作业务。
(五)发展规划股(加挂产业扶贫办公室)。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县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组织局系统农业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园区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承担现代农业协调推进、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综合协调、开发工作。
(六)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农产品对外贸易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和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省、市、县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网络及舆情监测、信息报送。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展会相关工作。
(七)农田基建管理股。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部门农业执法队、产业发展中心、区划办、经作站预算在内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39916.3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5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56.76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1013.81万元,减少60.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级财政专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9916.3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61013.81万元,减少60.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级财政专项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万元。
2.社会保障支出103.3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5.83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64.06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52.38万元。
6.农林水支出39555.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59.5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934.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89万元,上浮3.65 %,上浮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5925.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9482.59万元,减少62.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级财政专项减少。
1.农林水支出项目7个。
2.其他项目4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不涉及公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零接待政策,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71.71万元,比2021年预算较少22.87万元,下浮24.2%,下浮的主要原因是受全国新冠疫情影响,各级财政压减预算,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计划征收2.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1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9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304.05万元。无形资产名义金额1元,为单位占用土地使用权。办公用房总面积2335.14平方米。共有特种行业检测用车1 辆,价值19.9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环县农业农村局
3.实施周期及计划:2022.03-2022.12。
4.年度预算安排:21600万元
5.项目概括:项目涉及16个乡镇65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8万亩。
6.项目总目标:项目涉及16个乡镇65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8万亩。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7.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庆农发(2022)39号。
8.项目绩效: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各项考务工作得到了乡村干部及受益群众的一致高度肯定和表扬。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主要是: ⑴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项目;⑵2018-2019非贫困户地膜种粮项目;⑶2020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⑷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涉及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6万元。占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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