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1-001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部门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指示、决议,管理农机监理、培训、推广等工作。
(二)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年度检、审验,安全生产检查以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农机质量监督。
(三)负责农机成人教育管理。审定办学资格,制订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的岗位规范和教育计划。
(四)引进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并组织进行试验、示范,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五)负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维修网点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核发技术等级证。
(六)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收集本单位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资料、文件,并做好归档工作。
(七)承担并完成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部门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指示、决议,管理农机监理、培训、推广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内设机构3个股室(人秘股、业务股、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环县农机监理站和环县农机推广站(环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1408.24万元,其中:
2021年预算收入1408.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077.51万元,减少78.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部分项目,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982.2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408.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077.51万元,减少78.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部分项目。
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2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13.1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4.23万元。
5.农林水支出1312.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8.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97.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16万元,减少3.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8.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990.71万元,减少99.5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县级牧草机械补助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6.机构运行经费25万元,较2020年减少3万元,减少10.71%。主要原因是公务经费压缩。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6.12万元,其中:房屋价值291万元,房屋面积2289.2平方米;办公用地价值71.44万元,面积3,316.68平方米。有公务用车1 辆,汽车价值19.16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推广站车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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