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cz-2020-00188 | 发布机构: | 环县水务局 |
| 生效日期: | 2020-06-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水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环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水务局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水利工作的各项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发展的规划及总体思路,加大水利改革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主要河道和重点城防得到全面治理,负责抗旱防汛工程建设及管理,案件查处,成果管护,“两费”收缴。
二、机构设置
环县水务局是行政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股、建设管理股、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股、河湖管理股、灾害防御股、农村人饮管理办公室,7个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总收入预算为1926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1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951.8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926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008.33万元,减少20.63%,减少的主要水利项目投资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72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67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22.53万元。
5.农林水支出18404.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3.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17.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80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8.04万元,减少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17513.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09.05万元,减少4.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的投资减少。
1.保障运转经费10个,主要是:①河道清四乱项目②县城污水处理补贴③农村供水补贴④人饮项目系统建立经费⑤水质监测经费⑥防汛应急经费⑦扶贫工作经费⑧山洪灾害防治经费⑨河长制工作经费⑩水利维修经费。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个,主要是:①护岸工程款②人饮工程建设款③环江刘台左岸堤防项目。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事业运行费76.98万元,较2019年增加19.98万元,上升35.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只有水资源费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 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底,我局资产总额为1340.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64.76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了5.09元,增加的原因为购置办公桌椅。
(四)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主要是:①河长制经费②山洪灾害运行管护经费③防汛经费④水质监测经费⑤环江刘台护岸项目⑥水利维修项目⑦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项目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费⑨窖水净化器安装项目⑩农村供水补贴11污水再生利用项目12人饮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0.19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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