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20-00172 | 发布机构: | 环县森林派出所 |
生效日期: | 2020-06-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森林派出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森林派出所主要负责全县:一是立案侦查涉林(包括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二是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也就是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三是根据林业部门授权,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四是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森林派出所为独立编制机构,2020年度,纳入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2020年度,我所共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7人,其中:政法专项人员6名;工勤人员1名;无退休人员。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150.528228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184.880929减少34.3527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无项目资金。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8080万元,政府性基金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13.720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50.5282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4.3527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无项目资金。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6万元。
3.农林水支出109.2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39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3.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8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36.80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8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7万元减少。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
(二)机关运行费19.6万元,较2019年22.4万元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费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征收非税收入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5.0649万元,其中:有公务用车1辆,汽车价值13.28万元,为我单位执法执勤用车。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教育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部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教育支出:指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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