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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9-00081 发布机构: 环县农业农村局
生效日期: 2019-0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农业股

环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15 【字体: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种植业、畜牧、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农牧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畜牧兽医和农业机械行政管理职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三)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四)指导粮食、果蔬、杂粮等主要农(经)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果蔬、杂粮等主要农(经)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市场外销售、包装材料等生产经营工具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网具、水产品生产、市场外销售、水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业灾情的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种子、化肥、渔业网具、农机具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管理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三)负责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农业农村局设3个股:

(一)人秘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和提案办理、综合考核、安全、保密、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财政拨款;承办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党务、统战、职工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职称评审、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业外事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拟订农牧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农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申报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农机、植保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的产品结构调整;承办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承担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宣传,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拟订农牧业产业政策,提出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承办农业行业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执法监督和起草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农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种植业与渔政管理股

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和渔业发展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承办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抗灾减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农业植物内检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负责渔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和鉴定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行使渔政监督管理权;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508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538.7万元,下降2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减少。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8762.2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3849.3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347.24万元,下降15.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57.36万元。

4.农林水支出23622.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1.17万元。

6.其他支出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49.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794.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2.84万元,增长35.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省级机构改革新增农村工作部、农发办转入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14292.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903.63万元,下降49.3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农业资金整合用于精准扶贫。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55.0万元,较2018年增加7.0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农村工作部、农发办人员调入,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5.3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35.14平方米,价值 178.6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 辆,价值19.9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主要是: ⑴农业保险项目⑵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项目⑶黄花菜种植补助项目⑷枸杞种植补助项目⑸土地确权登记颁证⑹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项目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⑻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项目⑼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项目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⑾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涉及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87.1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2个,涉及15087.1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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