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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gj-2025-000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2-1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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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5-02-10 【字体:

单位编码:11621022MB155067


 

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编制日期:20250123

 

部门领导:杨鲜明         财务负责人:白义平         制表人:韩琳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宣传、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强基补弱、增绿亮红、加快发展’的文旅融合要求,推进全县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旅游领域的行业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和体制改革。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为独立编制机构。内设8个股室,人秘股、规划财务股、文化艺术股、广播电视股、市场管理股、非遗和文物保护股、体育股、旅游股,现有财政供养人员36人。核定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727.86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预算汇总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727.8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9.56万元,占40.68%;

上年结转收入1484.05万元,占54.4%;

   政府性基金收入134.25万元,占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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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预算收入2727.86万元,比2024年预算收入4537.34万元减少1809.48万元,减少39.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竣工,经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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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025年预算支出共计2727.8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92.9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9.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8.51万元。

5.农林水支出60.00万元。

6.其他支出74.73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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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2727.86万元,比2024年支出4537.34减少1809.48万元,减少66.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些许项目竣工,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9.5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共计612.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4.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医疗费补助、东山电调台人员劳务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保洁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项目支出共计211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拨款1109.56万元),比2024年预算3923.26万元,减少1807.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收付实现制,上年结余计入当年预算和项目资金减少。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57.6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底,固定资产原值为518.02万元;净值为60.6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 50万元;

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电项目)105.13万元;

2025年无线覆盖模拟运行维护费3.489万元;

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文化项目)60万元;

2025年文旅融合发展和旅游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60万元;

2025年度文物保护员补助经费12.4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8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8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同步公开。

3.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5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涉及财政支出382.4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甘肃省财政厅机关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反映环县地志办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财政厅机关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环县地志办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换线地志办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反映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等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环县地志办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9、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4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5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文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出。

5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56、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7、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8、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9、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6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6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6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6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7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8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8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8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8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8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94、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5、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6、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97、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02月10日

 

附件:1.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环县文旅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环县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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