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2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教科文股 |
环县北关幼儿园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环县北关幼儿园2023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环县部门预算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上级的领导下,全面实施辖区3-6岁适龄幼儿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教教育发展。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幼儿园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幼儿园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二、机构设置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园长在县教育局领导下,主持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全面负责。幼儿园党支部对幼儿园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并领导群团工作。幼儿园下设党支部、办公室、园务处、保卫科、财务室、卫生保健室等。
三、部门收支总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967.11万元,预算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9687.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万元;
2.教育支出793.5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1.1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4.61万元。
按经济分类区分,2023年支出预算主要包括:
1.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00.97万元,主要包括:2022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0.83万元;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7.92万元;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金10万元;2022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7.77万元;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2.63万元;2022年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31.78万元;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2022年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市级资金0.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1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为866.13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683.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9.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4.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4.09万元;住房公积金44.61万元;福利费9.29万元;工会经费4.4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00.97万元,主要包括:2022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0.83万元;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7.92万元;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金10万元;2022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7.77万元;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2.63万元;2022年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31.78万元;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2022年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市级资金0.05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四)培训费0元。
(五)会议费0元。
(六)机关运行费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非税收入预算为34.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所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数1639.27万元(净值),无形资产0.66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
七、名词解释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关幼儿园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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