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15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教科文股 |
环县南关幼儿园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环县南关幼儿园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园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为辖区3—6岁适龄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4)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园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5)组织开展幼儿保育教育研究和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我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园长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全面负责。幼儿园党支部对幼儿园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并领导群团工作。我园下设党支部、办公室、保教处、保卫科、总务处、财务室、保健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8342341.41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08624.87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我园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也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8342341.41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08624.87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我园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也纳入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80.71元。
2.教育支出6832428.16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163.23元。
4.卫生健康支出272162.19元。
5.住房保障支出387807.1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2341.4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7621742.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43140.5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工资标准增加,工会经费、公务费等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20598.51元。包括:
1.2022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53265.83元;
2.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78873.97元;
3.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13888.76元;
4.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674.28元;
5.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7000.00元
6.2022年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195895.67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四)培训费0元。
(五)会议费0元。
(六)“三公”经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机关运行费119573.86元,较2022年增加22291.02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会经费费、福利费等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有非建档立卡户入园幼儿需缴纳公办幼儿园保育费200元/生*学期,还有少量外省入园幼儿需缴纳保育教育费700元/生*学期,2023年年初预算254600.00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数2517758.70元,其中:通用设备903747.10元,专用设备709629.30元,图书等106125.30元,家具用具798257.00元,无形资产12750.00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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