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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7-20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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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老城实验幼儿园2022年预算公开
环县老城实验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上级的领导下,全面实施辖区3-6岁适龄幼儿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教教育发展。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幼儿园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幼儿园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二、机构设置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园长在县教育局领导下,主持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全面负责。幼儿园党支部对幼儿园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并领导群团工作。幼儿园下设党支部、办公室、园务处、保卫科、总务处、财务室、保健室等。
三、部门收支总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749.70万元,比21年预算增加18.71万元。增长2.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增加。预算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749.70万元,比21年预算增加18.71万元。增长2.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增加。单位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万元。
2.教育支出627.1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0.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749.7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71万元,增长2.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项目支出。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四)培训费0元。
(五)会议费0元。
(六)机关运行费13.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6.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福利费、工会经费年初预算减少,在职人员减少。
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非税收入预算为2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所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数382.11万元,无形资产0.55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本单位指工会事务支出。
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本单位指小学教育及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 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 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环县老城实验幼儿园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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