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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2-002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教科文股

环县文旅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7-01 【字体:



环县文旅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环县文旅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宣传、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旅游领域的行业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和体制机制改革。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机关内设6个股1个台:人秘股、财务股、文化艺术股、文化产业股、广播影视股、新闻出版股、东山广播电视调频发射台。挂靠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产业办公室两个副科建制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3199.42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28.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09.56万元,减少56.54%,增加的原因为项目资金的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 上年结转和结余1270.6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199.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928.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09.56万元,减少56.54%,增加的原因为项目资金的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6.9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4.69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51.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8.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712.9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4.03万元,增加21.0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有变动。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15.8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633.65万元,减少68.42%,减少的原因为项目资金的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21年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比2021年增加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91.0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398.2平方米,价值 19.7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价值62.63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36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2个,涉及财政支出121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2个,涉及财政支出121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市、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级财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财政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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