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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9-00143 发布机构: 环县文明办
生效日期: 2019-02-1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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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文明办2019年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15 【字体: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文明办是县文明委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协调落实县文明委决定的事项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级部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情况。

(2)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命名表彰道德模范、好少年等先进典型。

(4)传达上级文明办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部署县文明办的工作,通报省级文明县创建及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情况。

(5)督促检查、指导、复查全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有条件的单位在创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提请需县文明委研究审定的重要问题,初审并向县文明委推荐县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农村三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服务明星等,指导有条件的各级文明单位申报高一级文明单位,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7)负责文明办的文秘、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有关经费,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文明办隶属县委宣传部管理,为独立编制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471,111.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430元,下降2.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数量减少,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公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减少。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58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72,531.00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471,111.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430元,下降2.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数量减少,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公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98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00.00元。

3.住房保障支出8,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580.00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48,58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5,961元,下降61.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25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0,000元,增加15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增加。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包括:①新时代文明工作经费50,000元;②移风易俗主题皮影剧《养老》、《看病》、《相亲》编排及演出费200,000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无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无增长。(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比2018年预算增

加0元,无增长。

(四)培训费0元,较2018年增加0元,无增长。

(五)会议费0万元,较2018年增加0元,无增长。

(六)机关运行费12480元,较2018年减少22120元,下降63.93%。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编人员减少,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环县文明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370元。其中,通用设备21370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文明办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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