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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20-0015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6-1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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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文学艺术界联合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06-10 【字体: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隶属县委管理,负责县文学艺术家协会、音乐协会、美术协会及文艺工作者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文艺工作中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对全县文艺社团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文学艺术界联合只有本级单位1个,没有下设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16.65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1.2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109.86万元增加120.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文化活动经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15.3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16.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01.2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9.86万元,增加120.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文化活动经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6.3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71.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23万元,增长24.7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的增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0125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95.63万元增加281.2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文学刊物《环江〉杂志和新春送春联及送文化活动经费增加;新增美术作品展览经费、美协办展经费、美协培训采风展览经费、散文集《四季醉》的出版补助、书画作品展经费和文艺交流及采风活动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下年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下年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下年相比无变化。

    6.机构运行经费6.2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7万元增加25.59 %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办公经费的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6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9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0.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12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12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生育险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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