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20-00063 | 发布机构: | 环县木钵镇初级中学 |
生效日期: | 2020-06-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教科文股 |
环县木钵镇初级中学2020年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校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6)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督促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本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行全面领导,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发展全面负责,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并领导群团组织。学校下设党支部、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四个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8490514.21 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47703.93元,减少5.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工程经费减少和学校公用经费等项目资金暂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1.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7280960元,2.上年结转1209554.21。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8490514.21 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47703.93元,减少5.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工程经费减少和学校公用经费等项目资金暂未纳入年初预算。2020年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05元。
2.教育支出6767209.21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900 元。
4.卫生健康支出225300元。
5.住房保障支出4507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90514.21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7934660.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93700.5元,增加2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55853.71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77元798.29元, 减少10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四)培训费0元。
(五)会议费0元。
(六)机关运行费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未纳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末固定资产原值7436648.1元,其中:业务用房4356.4平方米,价值2494371.06元;无形资产21423元,累计折旧5567.21元,净值15854.79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7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7500元。主要是:①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07500 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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