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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tj-2023-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2-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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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交通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23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县城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地方性公路规章 和实施意见的草拟送审;负责编制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 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的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重组和路产路权的经营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县城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县城公共 交通的运营管理,参与县城公共交通规划工作;指导全县道 路旅客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包括危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学校、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 施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算的管理;承办全县公路施工企业施工资质、资信的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公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设计)、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初验;负责全县运输站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实施和交通扶贫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6)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7)监督实施有关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 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交通运输建设筹 融资,监督管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执行有关部门制订的交 通行业各项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管理票据;负责交通 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8)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交 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行政执法制度;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路政管理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9)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科技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指导全县交通系统的涉外工作,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引进外资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地区交通处等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12)负责交通年鉴本县部分的撰稿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 21 个职能部门之一,挂靠科级事业单位环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下属科级事业单位环县公路局,局队合一单位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公路局、路政执法大队合署办公,设立人秘股、财务后勤股、养护股、规划设计股、建设管理股、路政安全运输股6 个股室。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187,256,336.64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37,462,148.85元,增长-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建设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356,336.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87,256,336.64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87,256,336.64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7,462,148.85元元,增长-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90.6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6,840.7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35,523.23元;

4.城乡社区支出25,000,000.00元;

5.交通运输支出52,594,442.64;

6.住房保障支出594,689.0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56,336.64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3,095,018.36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44,306.66万元,增长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4,261,317.68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5,396,162.32元,增长-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

1.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2,000,000.00元;

2.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15,000,000.00元;

3.县乡公路建设项目30,000,000.00元;

4.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369,533.89元;

5.农村公路建设资金726,496.20元;

6.油区管护及服务协调费200,000.00元;

7.路政执法专项经费100,000.00元;

8.2023年县乡公路养护资金22,000,000.00元;

9.项目审计委托业务费2,000,000.00元;

10.公路养护资金3,000,000.00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

(四)培训费0元。

(五)会议费0元。

(六)公务费760,000.00元,2021760,000.00元一样。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数19,979,662.59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净值17,045,090.22元,累计折旧2,934,572.37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了7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环县预算管理办法》(环财预〔2021〕102号)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1-6月、1-9月绩效运行工作,包括7个子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环县交通运输局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1742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涉及财政支出1742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 财政补助资金。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七、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 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 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八、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 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 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 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 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 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 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 字会事务等。

十一、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 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 管理事务等。

十二、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 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 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 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 与监督支出等。

十四、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 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 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 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 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 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 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 管理支出等。

十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 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 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 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 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 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十、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 支出。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 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 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 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 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 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 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 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 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八、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 安排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 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 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 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 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 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 更新改造所发生的。

 

附件1:环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环县交通运输局部门绩效目标表.xls


 

                                                                  环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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