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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2-003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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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运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7-01 【字体:

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是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履行道路运输市场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制定本辖区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培育本辖区道路运输市场,发展道路运输产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运输保障;按照许可权限和程序,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组织实施本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市场秩序,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消费者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运输以及特殊时期客货运输的组织工作;搞好行业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道路运输经济运行状况,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供市场信息;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的各类台账,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和解缴工作,对运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业统一单、证、票据等的发放、管理、清缴工作;搞好道路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运政队伍建设;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运管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运政管理股(运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7.24万元,减少49.58%。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72万元,上年结余266.1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518.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7.24万元,减少49.58%,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4.45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501.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8.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52.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6.21万元,增加57.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绩效奖、公务费增加                  

       (二)上年结余

       2021结余266.15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机关运行费26.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7万元,增加145%,增加的主要原因市直14名在职人员纳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未纳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6.5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94.54平方米,价值87.15万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 辆,价值10.13万,其他固定资产99.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指本单位扶贫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县运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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