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2-0028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经建股 |
环县环保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环境保护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机构职责
环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以及省、市有关的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全县环境保护的整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规范、标准的执行,牵头协调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调查处理和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限期治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监察,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提议案、意见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3.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制订、监督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进行考核。
4.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意见,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保护评价,审批县管和省、市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负责全县水污染排放审批,指导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补偿与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8.负责放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放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9.负责编制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主管全县环境统计工作,承担全县环境信息工作。
1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开发、技术体系建设、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环保队伍、业务和能力建设工作。
13.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处置和监督管理,指导危废、危化污染防治工作。
14.新一轮机构改革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设置管理排污口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
环县环境保护局内设8个股室:人事秘书股、规划环评股、水污染防治股、大气污染防治股、土壤污染防治股、法制宣教股、生态项目股、安监股。下属3家事业单位:环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县放辐射环境监理环县环境监测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824.2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34.04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29.52万元,增长3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预算支出2824.2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支出增加1129.52万元,增加3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增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8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708.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22.17万元。
6、农林水支出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0.23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610.24万元,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47.72万元,增加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预算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80万元 元,比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本年县级项目支出主要安排如下:
1、生态环保工作经费180万元;
2、环境监测费100万元;
3、突发环境污染应急处置100万元;
4、生态环境治理奖补资金100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会议接待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车辆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四)培训费0元。
(五)会议费0元。
(六)2022年环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费610.24万元,较2021年增加47.72万元,增加7.8%,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初预算未纳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资产总额430.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74.17万元,固定资产287.66万元,无形资产68.5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5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我局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48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环保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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