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rzyj-2021-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经建股 |
环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全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及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以及全县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内设9个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确权登记股、规划股、用途管制股、生态修复股、林草管理股、矿业权管理股。
(二)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草原监理站、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三)直属事业单位
21个直属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林业技术推广东西站、县城山绿化管护中心、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防火办、城乡规划信息化办公室、草原监测中心、曲子苗圃、10个国有林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80154.83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97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14.28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26667.6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53487.1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78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93.78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7900.46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5514.28万元。
6.农林水支出13255.84万元。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47.89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662.83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87.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934.8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0552.29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
4.培训费3万元。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09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5514.28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18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25.2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4个,涉及财政支出5055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8个,涉及财政支出4503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5514.28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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