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206 | 发布机构: | 环县商务局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经建股 |
环县商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环县消费品市场监管调控、商务预报、国内外展会、节会、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打击假冒侵权、清理整顿多用途商业预付卡、药品流通统计及成品油流通、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运行监测、典当拍卖行业监督管理以及环县电子商务规划、建设、运行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9年年初我局机构数1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46.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46.9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万元。
3.商业服务支出107.4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46.91万元,包括:
1.2019年在职人员工作107.44万元;
2.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02万元;
3.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9万元;
4.2019年生育保险0.33万元;
5.2019年个人取暖费2万元;
6.2019年住房公积金7.81万元;
7.2019年工会经费0.78万元;
8.2019年公务费10万元;
9.2019年福利费1.63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费13.63万元,包括办公费10万元;取暖费2万元;福利费1.6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无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市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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