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058 | 发布机构: | 环县发改局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经建股 |
环县发改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并做好各项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等相关项目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监督检查全县的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负责公检法及涉纪涉税案件价格评估及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等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省、市有关粮食方面的规定和办法,拟定全县粮油流通和储备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宏观调控,调剂粮油余缺,平抑粮价,稳定市场;全面履行粮食行政指导、监督检查、行业服务职能;代管省级储备粮油,管好本县储备粮油,并适时组织轮换,确保储粮安全。
二、机构设置
环县发改局为独立编制机构,下设项目经济建设办公室、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办公室、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能源办、价格认证局、环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下设机构的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82496515.93元,比2018年预算254641680.84元减少172145164.91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专项结余减少。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8717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13309342.93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82496515.93.93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2145164.91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支出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5908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500元。
3.农林水支出46243578.93元。
4.资源勘探电力等支出4000.00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0000元。
6.住房保障支出460400元。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149100元。
8.其他支出257184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87173.00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5555173.00元,比2018年预算6790400增加8764773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53632000.00元,比2018年预算113582073.00减少59950073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巩退项目资金减少;②易地搬迁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4个,主要以工代赈项目、易地搬迁项目、粮库建设项目、农村扶贫公路。
2.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①项目前期费②县级储备粮补贴③县级小麦轮换价差费④粮食库存大清查专项经费⑤扶贫工作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0元(未单独列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四)工会经费46020元,较2018年增加25020元。主要原因是计提比例增加。
(五)机关运行费610000元,较2018年增加145000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均经费预算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房租收入19万元,2019年计划征收1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000元,其中:电脑采购预算42000元,政档案柜采购预算24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15293.99元。其中:办公用房2144.82平方米,价值 148.12万元。通用设备87件,价值39.63万元,专用设备1件,价值0.2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51件,价值13.51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大项目3个,主要是:①以工代赈项目②易地搬迁项目③农村扶贫公路项目。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部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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