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4-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2023年度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制度、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及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和综合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落实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与实施,审批和管理全县房屋拆迁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市供热事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供热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供热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维修;组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指导县城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规的行为。
(六)负责拟定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全县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参与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工程建设保险与担保工作;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限额以内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拟定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十)负责执行工程建设抗震设防、人防政策及技术标准。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事业单位8个:环县房地产管理中心、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县园林管理局、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环县城市供热办公室;内设职能股6个: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股、住房建设股、消防管理股。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457.2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298.52万元,下降32.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大型工程投入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457.2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45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86万元,占5.84%;项目支出35270.35万元,占94.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457.2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8298.52万元,下降32.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大型工程投入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9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6.83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98.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万元,占0.03%;科学技术支出536.48万元,占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3万元,占0.12%;卫生健康支出234.82万元,占1.03%;节能环保支出6277.55万元,占27.41%;城乡社区支出10442.02万元,占45.6%;农林水支出2819.48万元,占12.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00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2403.27万元,占1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12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66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9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80万元,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仅落实档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其余均未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6.48万元,支出决算为53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13万元,支出决算为2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包含职业年金及部分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费用,实际未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不包含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隔离点改造)项目资金。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41.82万元,支出决算为627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污染防治、能源管理事务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2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压开支,本年实际支出头减少。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年初无预算。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第五批整合资金(农房抗震改造)年初无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0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40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及部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未落实。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12万元,支出决算为6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17万元,下降29.03%,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据中包含城管局人员经费,本年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394.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44万元,增长890.57%,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据中包含城管局公用经费,本年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558.31万元,本年支出14558.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4358.3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75.98%,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75.98%,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75.98%,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44万元,增长89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及居民供暖补贴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市卫生清理及垃圾清运。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4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071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补助资金、环县城乡冷链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558.3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环县住建局2023年项目自评表、整体自评表》(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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