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4-000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2023年度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房改政策、法规的制定,指导房改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房改资金并使之保值增值,推动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环县住建局。共有在职人员7人,全部为参公事业人员;与上年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4.5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2.47万元,下降70.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及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4.5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8万元,占49.02%;项目支出124.66万元,占50.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2.09万元,下降14.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09万元,下降14.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万元,占3.93%;卫生健康支出4.99万元,占2.04%;城乡社区支出99.15万元,占40.54%;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41%;住房保障支出129.79万元,占53.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27万元,支出决算为24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7万元,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包含部分人员养老保险补缴部分,年内实际未缴纳。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75万元,支出决算为9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预算未落实。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年初无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不包含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省级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7万元,增长24.37%,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正常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53%。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2: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1: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决算表.xlsx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