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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jj-2024-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9-0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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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4-08-25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后的管理;城区街道渣土、砂石和建筑垃圾拉运车辆管理;城区车辆带泥上路、路面车载物料抛撒管理;道路红线至建筑红线内公共区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县城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城区堆放杂物、搭建构建筑物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城区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管理;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等外部设施的审批管理;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洗车场、店外店经营、城区户外公共场所夜市经营的监督管理;破坏城区给排水、园林、环卫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以及社会生活噪声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全部进行整合,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日常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

二、机构设置

环县城管局属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人秘股、法制股,五个中队。共核定事业编制8人,现有财政供养人员46人,其中:正式职工45人,岗合工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68.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增加768.01万元,我单位系新增单位2022年无决算数据。本年度主要新增环州夜市街改造项目9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6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0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6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24万元,占82.97%;项目支出130.78万元,占17.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68.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增加768.01万元,我单位系新增单位2022年无决算数据。本年度主要新增环州夜市街改造项目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01万元,我单位系新增单位2022年无决算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万元,占1.53%;卫生健康支出25.33万元,占3.3%;城乡社区支出688.99万元,占89.71%;农林水支出7.48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34.46万元,占4.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7.72万元,支出决算为76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数大于年末人数,导致年初预算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都有结余。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数大于年末人数,导致年初预算的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有结余。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6.23万元,支出决算为68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未按预算资金支付完成。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驻村干部补助3.77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21万元,支出决算为3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数大于年末人数,导致年初预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出现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08万元,我单位系新增单位2022年无决算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57.16万元,我单位系新增单位2022年无决算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2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从评价情况来看各类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预期;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地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类项目在城市发展,提升管理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 2023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环州夜市摊位改造建设项目、聘用人员劳务费、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运行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通过自评,部门本级3个预算项目评价结果都为“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在 2023 年度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2023年城管局整体、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及决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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