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26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2021年度环县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度环县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环县住建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制度、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及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和综合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落实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与实施,审批和管理全县房屋拆迁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市供热事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供热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供热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维修;组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指导县城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规的行为。
(六)负责拟定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全县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参与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工程建设保险与担保工作;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限额以内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拟定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十)负责执行工程建设抗震设防、人防政策及技术标准。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建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事业单位8个:环县房地产管理中心、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县园林管理局、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环县城市供热办公室;内设职能股6个: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股、住房建设股、消防管理股。共有在职人员110名,其中:行政人员16名,事业人员96名;遗属供养4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58340457.15元,支出总计286709165.18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68901674.87元、下降39.53%,支出减少111574824.84元、下降28.01%,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公用开支;二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8340457.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291536.35元,占96.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48920.8元,占3.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86709165.18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7763.26元,占4.07%;项目支出275041401.92元,占 95.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8340457.15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501674.87元,下降38.9%。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公用开支;二是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629398.65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未落实。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6709165.18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174824.84元,下降27.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176605.80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93347.00元,支出决算为529254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2139.21元,支出决算为457911.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中包含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682013.56元,支出决算为5441301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326416.61元,支出决算为13035344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0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相关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401740.00元,支出决算为22589685.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保障相关收入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67763.26元。其中:人员经费9730190.2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092.18元,增加4.15%,主要原因是在职工资晋级晋档,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937572.97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7198.36元,减少76.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当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按收付实现制填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3443.37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7011.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7011.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2%,我单位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8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9批次,86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7572.9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水电费、取暖费、设备购置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7198.36元,减少76.44%,主要原因是当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按收付实现制填报。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3.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各类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3315.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70.00元,增加290.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类培训增加,培训费支出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保有公务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8048920.80元,支出8048920.80元。其中2021年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资金48920.80元用于发放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8000000.0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4项,涉及资金1401.73万元;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34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2021年村组干部报酬:自评结果为98分;
2. 2021年村级经费:自评结果为96分;
3. 公路行道树栽植补助资金及道路栽花种草补助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4. 农户自主荒山造林补助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5. 泔水车辆购置及生态污染防治专项:自评结果为96分;6. 罗山公路行道树补助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7. 村级阵地建设补助:自评结果为98分;
8. 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征收补偿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9. 日间照料中心补助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10.2019年村级阵地建设补助:自评结果为98分;
11. 2021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采血补助经费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自评结果为97分;
12.2019年度各项工作奖金:自评结果为98分;
13. 脱贫攻坚验收专项经费:自评结果为96分;
14. 禁毒资金1万元:自评结果为96分;
15. 审查调查区建设:自评结果为96分;
16. 光明堡子渠至苏长沟砂砾路:自评结果为98分;
17. 合作社机井维修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18. 新型冠状病防控经费:自评结果为99分;
19. 三通防风帽配套资金自评结果为96分;
20.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奖补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自评结果为98分;
2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22. 脱贫村村组干部专项奖补:自评结果为98分;
23. 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自评结果为96分;
24. 乡镇农房巩固提升专项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25. 油区管护及服务协调费:自评结果为96分;
26. 移动公司帮扶资金:自评结果为98分;
27. “两不愁三保障”及产业扶持到户项目:自评结果为98分;
28. (非税)公路行道树栽植项目:自评结果为98分;
29.易地搬迁基建资金:自评结果为97分;
30.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自评结果为98分;
31.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自评结果为98分;
32.扶贫村帮扶队工作经费:自评结果为98分;
33.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自评结果为98分;
34.市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自评结果为96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