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2-00003 | 发布机构: | 环县房改办 |
生效日期: | 2021-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2020年度环县房改办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环县房改办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环县房改办是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住房保障和公房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房改工作方针、政策、方案和规定。根据省、市制定的宏观政策和我县实际,负责拟定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实施我县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编制实施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实施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负责住房保障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检查指导全县房改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交流经验、检查综合房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房改统计。负责宣传解释房改方针、方案和政策规定,搞好政策咨询工作。做好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房改的具体思路和政策措施。负责我县区域内房改售房的审批及已购公有住房产权过渡、上市交易等相关房改业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和房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机构设置
县房改办内设2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2020年末机构数1个,与上年年末机构数无增加。2020年末共有编制数7,与上年年末对比编制数无变化。2020年底,我办共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7人,其中:在职人员6名,退休人员1名(2019年新增退休未交到社保中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08.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25万元、增长-30.5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10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25万元、-30.5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61万元,占28.39%;其他收入500万元,占45.13%;年初结转和结余293.42万元,占26.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10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25万元,增长-30.59%。其中:基本支出81.5万元,占7.36%;项目支出1026.53万元,占92.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6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34万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增加-0.82%。主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8万元,占0.12%,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会保障和就业13.7万元,占3.6%,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6万元,减少3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
3.城乡社区支出78.61万元,占20.38%,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8万元,减少18.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4.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5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加200%。
5.住房保障支出290.98万元,占75.43%,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2万元,减少44.38%,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5万元,减少25.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晋级晋档,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扶公务经费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本。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含已移交、报废、拍卖车辆0辆,因未收到相关处置文件而未做下账处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厅属事业单位0辆车,其余0辆车已按省公车改革办公室要求进行了移交、拍卖和报废,待收到相关处置文件后再做下账处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办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68万元;我办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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