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1-00379 | 发布机构: | 环县房产服务中心 |
生效日期: | 2021-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2020年度环县房产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环县房产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房产服务中心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房地产业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县房地产行政监督管理、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2、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服务。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租赁证;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测绘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房屋测绘成果审核。4、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调处房地产交易中的纠纷;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调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5个职能股室,包括:
(一)房地产开发管理股:实施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审查、申报与资质备案;2、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审查、备案;3、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4、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6、管理商品房销售控制楼盘;7、实施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商品房销售行政监督与执法;8、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综合验收。
(二)物业管理股:实施全县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工作:1、物业服务企业新建审查、申报及资质备案;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3、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4、行政监督与执法。
(三)窗口业务股:实施全县房屋产权登记录入:抵押登记、交易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
(四)财务室:主要业务:1、全局财务管理;2、造发工作;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记账与银行专户核对业务;5、核报经费。
(五)局办公室:主要业务:1、上下级文件收发、送阅、督办、归档;2、起草文件;3、单位公章管理;4、公函处理及便函出具;5、房地产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6、协调各股室工作与收集各项工作情况;7、党建工作;8、档案管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全年收入1684421.20元,全年支出1812142.68元,差额为127721.48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684421.20元,其中:专项经费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的0.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总支出1812142.68元,结余193379.52元。基本支出 1792142.68元,占总支出9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1697.68元,占基本支出的 74.87%;商品和服务支出28572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94%;退休费支出787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39%;其他资本性支出859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 4.8%。);专项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684421.20元,比去年2044477.00元减少360055.80元,同比下降17.61%。财政拨款支出1726182.68元,比去年2136783.00元减少410600.32元,同比下降19.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142.68元,比上年减少26.9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0元,占0.54%。
2.城乡社区支出1619179元,占89.3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63.68元,占9%。
4.农林水支出20000元,占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2142.68元。结余193379.52元。基本支出 1792142.68元,占总支出98.9%其中:人员经费1420457.68元,占基本支出的 79.26%。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8572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94%。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859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 4.8%;专项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85725.00元,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年初固定资产为529,428.00元,年末为529,428.00元。无形资产年初180000.00元,年末609800.00元,增加429800.00元(增加房产和不动产数据共享平台软件)。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00元,用于帮扶村工作人员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3-环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docx
附件1-环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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