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2001000/2020092400280 | 发布机构: | 环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环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棚改政策,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负责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综合协调、督查落实、调度管理、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各片区实施方案;
(四)制定棚户区改造资金运行管理办法,负责改造资金的筹措、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进度管理工作;
(六)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施工图审查、报批工作;
(七)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成本价;
(八)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九)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研论证及建设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
(十)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编制、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的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的制定及宣传;
(十三)负责棚户区改造简报、专栏、标语等事项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各片区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方案;
(十四)负责棚户区改造房屋面积认定、价值评估;
(十五)负责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等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设办公室、财务室、规划编制组、拆迁业务室、征收拆迁组5个股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故表七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5372.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05.35万元、增长61.9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524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05.35万元、增长61.9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08万元,占2.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07.05万元,占94.77%;其他收入932万元,占2.64%;年初结转和结余125.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52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40.04万元,增长62.17%。其中:基本支出170.26万元,占0.48%;项目支出35117.44万元,占99.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57.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012.07万元,增长61.1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6.78万元,减少83.78%。主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8万元,占0.64%,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城乡社区支出170.68万元,占18.89%,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732万元,占81.03%,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4.80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3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资晋级晋档,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万元,增长27.86%,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07.05万元,支出33407.05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办无“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10.59万元,增长27.86%,主要原因是我办办公费等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第三方购买服务等。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我办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3407.0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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