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369 | 发布机构: | 环县东山治理开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2018年环县东山治理开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环县东山林地、林木的保护、治理、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东山综合治理方案,景观规划设计的编制、修订、审定和实施;负责东山水土流失治理、环境绿化美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组织、工程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东山原有林木及新栽树木的抚育管理工作;负责东山林地、林木的管护工作,掌握并报告林地、林木使用情况,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森林公安机关做好涉林案件查处;参与协调东山上水、通电、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布线及拆迁、征地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东山办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2个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截止2018年年底我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3人,其中在职3人。
(四)资产情况
2018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为4500214.13元,流动资产结转2484707.78元,固定资产2015506.35元。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6,359,073.00元,支出总计24626815.02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089967元,支出增加20110158.82元 ,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建设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359,07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86153.00元,其他收入172920.00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626815.02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41.35元,占0.5%;项目支出24502773.67元,占99.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626815.0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10158.82元,增长445.24%。主要原因是:林木抚育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增多从而扩大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91665.22元,增长308.0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建设的增多、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调整了预算数。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和节能环保支出24610915.02元,占99.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18665.22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林木抚育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900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082.7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4,106.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976.70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00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8800元,减少93.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元,预算金额为40,000.00元,未超出预算。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因公出国(境)组团0次,因公出国(境)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无会议接待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公车保有量1辆。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00000元,项目支出20747579.53元。
六、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四)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五)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七)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八)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三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环县东山治理开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算公开表(即:表一至表八压缩为压缩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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