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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1-00375 发布机构: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8-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财办

2020年度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8-20 【字体:

2020年度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度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洪德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我镇工业、第三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国土所等机构。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所主要负责全镇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农业、畜牧、农机等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动物疫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指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农业保险、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建设等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救助、公共卫生、环境整治、就业指导、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危旧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乡村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承担乡镇乡村文化建设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承担发展乡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文物保护、普查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旅游资源开发工作。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乡镇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承担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平安社村、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接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下放、授权、委托给乡镇的行政执法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统筹管理象征所属执法人员和上级部门派出的执法人员。国土所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和实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施乡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及管理,负责辖区内村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手续,负责辖区内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呈报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流转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土地违法案件动态巡查和协助查处;依法协助监督管理辖区内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协助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检查;协助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检查,协助查处辖区内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加强财务管理,依法依规收取有关规费,并及时上交;协助征地拆迁有关具体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情况: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共有在职人员110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事业人员79人;与上年比增加3人,其中行政人员增加1人,事业人员增加2人,变动原因为人员正常调整。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7,650,811.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55,608.50元,占9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000.00元,占4.2%;其他收入1,595,203.20元,占3.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40,115,888.99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4,153.58元,占33.04%;项目支出26,861,735.41元,占 66.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11,270.8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30903.57元,增加23.41%,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建设资金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17,940.00 元,支出决算为15,077,70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用于本年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系统政法转移支付省市专项资金50,000.00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32,05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省市专项资金上年结余用于本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8,800.00 元,支出决算为944,797.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0,400.00 元,支出决算为122,54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8%,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人员医疗保险

6.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7,326.80 元,支出决算为1,875,30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未支付。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47,054.00 元,支出决算为17,299,661.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相关支出增加

8交通运输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9,0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给我用于本年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8,200.00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专项三通防风帽配套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54,153.58元。其中:人员经费10,347,886.3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5,683.76元,增加9.8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906,267.2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3,285.21元,下降35.9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单位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6,267.2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水电费、取暖费、设备购置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3,285.21元,下降35.9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保有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000.00元,全部为2020年度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支出2,861,401.00 元,其中当年收入2,000,000.00元,历年结转结余861,401.00 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34,244,744.00  元;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32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0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543,030.80  元,执行数25320423.41元,完成预算的123.26%。我们通过对各个项目进行具体自评分析,所有项目均按规定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公路行道树栽植及种花补助资金119.331万元。其中公路行道树栽植资金114.331万元,已支付89.610792万元,支付进度75%,种花补助资金5万元,未支付。

2.农户自主荒山造林补助资金14.65万元,新集子村周崾岘组和堡子掌组实施荒山造林,2020年底未支付。

3.泔水车辆购置及生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4.2万元,已支付4.2万元,支付29.60%。

4.2020年全域无垃圾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7万元,已全部支付。

5.张塬村绿化和政府面山绿化项目160万元,已全部支付;

6.2019年2020年村级阵地建设补助及村级阵地建设补助(市级)101万元,支付71万元,支付70%;

7.洪德生态环境及卫生整治费19.82268万元,已全部支付;

8.洪德镇村组道路维修项目及乡村道路维护34万元,已支付16.4796万元,支付48%;

9.202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采血补助经费及扑杀及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17.6854万元,已支付15.1854万元,支付85%;

10.脱贫村专项补助、脱贫攻坚验收及乡镇脱贫攻坚业务经费107万元,支付66万元,支付61%;

11.禁毒资金2万元,未支付;

12.洪德村组道路建设资金40万元,已全部支付;

13.张塬村合作社“三通一平”资金及拆迁安置补偿400万元,已全部支付;

14.审查调查区建设5.904万元,已支付5.608万元,支付94.99%;

15.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经费及新型冠状病毒返环人员摸排防控经费15万元,已支付12.25425万元,支付81%;

16.三通防风帽配套资金1.42万元,已全部支付;

17.乡镇危房改造及易地搬迁及四批乡镇危旧房清零专项资金128.4万元,已支付43.4万元,支付33%;

1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奖补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179万元,未支付;

19.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6万元,已全部支付;

20.(非税)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大户塬村农民培训中心工程建设及家具购置款74万元,已全部支付;

21.(非税)苗河村耿崾岘文化广场、镇政府锅炉拆除及新建项目28.571万元,已全部支付;

22.(非税)工程项目设计费及211国道环境整治资金30万元,已全部支付;

23.洪德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加层工程50万元,已全部支付;

24.中国化工集团帮扶资金(村集体经济、 产业发展、 住房 、 饮水 )399万元,已全部支付;

25.油区管护及服务协调费19万元,已支付12.6981万元,支付66.83%;

26.“两不愁三保障”及产业扶持到户项目31.25万元,已支付16.25万元,支付52%;

27.(非税)基层政权建设项目68万元,已全部支付;

28.洪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司法系统转移支付、马塬村寇河村阵地建设255万元,已支付24.001万元,支付0.9%;

29.困难群众救助补助5.3万元,已全部支付;

30.扶贫村帮扶队工作经费及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8万元,已全部支付;

31.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63万元,未支付;

32.市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4.5万元,未支付;

3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万元,未支付。

我镇项目自评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个别项目未完工,致使资金支付不及时,今后,我镇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实施与目标绩效一致,更好地完成项目绩效各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自评表.xlsx

洪德镇2020年度项目资金自评报告.doc

洪德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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