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0-00487 | 发布机构: | 环县山城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财办 |
环县山城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环县山城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本乡工业、第三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环县山城乡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政府机关、食药监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广播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水利工作站、扶贫工作站等10个机构。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食药监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全乡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乡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本镇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文化广播中心主要负责本乡乡文化广播传媒工作的开展;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乡动物的防疫及检疫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辖区农村道路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水利工作站负责辖区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扶贫工作站负责全乡脱贫攻坚工作。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20年初,我乡共有编制数48人(其中:行政编19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28人),实际在职70人(其中:科级干部20人、一般干部48人)。
山城乡党委成员9人,领导班子1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政府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食药监所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长2名、武装部长1名、党建办主任1名、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残联理事长1名、司法所长1名、社会事务中心主任1名、水利站站长1名、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1名,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1名、扶贫工作站副站长1名。
现有精减退职1人、遗属3人,退休人员5人已全部移交至县社保中心管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91.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1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上年度部分支出未支付,结转资金较多;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44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53万元,增长25.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89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45.2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9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4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上年度部分支出未支付,结转资金较多;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其中:基本支出839.45万元,占56.04%;项目支出658.49万元,占43.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1.1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6.1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上年度部分支出未支付,结转资金较多;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47万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上年度部分支出未支付,结转资金较多;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5.68万元,占72.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96万元,上涨56.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及政府采购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0.14%,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9万元,占0.45%,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2万元,上涨3.23%,原因是上年款项未支付。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4万元,占2.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3万元,下降32.28%,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移交县社保中心。
5.节能环保支出64.69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增加1.54万元,上涨2.44%,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整治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266.9万元,占18.91%,较年初预算增加32.02万元,上涨13.63%,主要原因是下拨天津南开区帮扶资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0%,原因是物资储备采购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28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元工资晋级晋档,科学发展绩效奖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3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84万元,增长99.71%,主要原因是上年公用经费结转138.05万元,应付款项较多。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05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92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42万元,上涨594.79%,主要原因是单位原有公务车辆拍卖处理后采购新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采购及日常运行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42万元,上涨594.79%,主要原因是单位原有公务车辆拍卖处理后采购新车。
2019年公务接待费2.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调研等,但年末未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4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压缩运行成本。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68万元,增长68.1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上年公用经费结转138.05万元,应付款项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公务车辆等固定资产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1.37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624.83万元,流动资产196.54万元;较上年比较减少54.11万元,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折旧;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单位公用车辆,主要用于日常下村开展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环县山城乡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表(1).xls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