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0-00486 | 发布机构: |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财办 |
洪德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村镇建设、公共安全、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编制本乡镇的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司法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利工作站等机构10 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所主要负责全镇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全镇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文化广播传媒工作的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全镇动物的防疫及检疫工作;水利工作站主要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水土保持等水务方面工作。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269.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29万元、增长31.8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较大、2019年脱贫攻坚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增加、补发2016年9月车改后公务员交通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38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99万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2019年脱贫攻坚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增加、补发2016年9月车改后公务员交通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0.41万元,占93.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1万元,占6.54%;其他收入10万元,占0.43%;年初结转和结余883.2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91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6万元,增长84.6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在本年支出和本年补发2016年9月车改以来公务员交通补贴、2019年脱贫攻坚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96.18万元,占47.85%;项目支出1521.68万元,占52.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36.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9.3万元,增长33.89%,主要原因上年结转在本年支出和本年补发2016年9月车改以来公务员交通补贴、2019年脱贫攻坚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8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4.6万元,增长87.29%,主要原因上年结转在本年支出和本年补发2016年9月车改以来公务员交通补贴、2019年脱贫攻坚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74万元,占53.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3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5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5万元,占1.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5万元,下降73.9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万元,占3.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11万元,下降49.4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九月份移交到县社保中心。
5、节能环保支出279.84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1万元,增加85.66%。
6、城乡社区支出281.02万元,占9.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7万元,增加33.21%。
7、农林水支出592.56万元,占20.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78万元,增加128.1%。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10、交通运输支出0.1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78万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5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9万元,增长194.67%,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9月车改后公务员交通补贴,扶贫任务重,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1万元全为项目,上年结转结余56.75万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2万元。结转结余86.1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5万元,增加229.25%,主要原因是下村次数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下村次数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车均维护3.7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委托业务费、维护(修)费、公务员交通补贴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299.9万元,增长194.67%,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9月车改后公务员交通补贴,支付上年未支付经费,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国有固定资产587.2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19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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