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0-00459 | 发布机构: | 环县甜水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财办 |
甜水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环县甜水镇人民政府负责搞好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甜水镇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食药监所、司法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国土所等机构9个。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食药监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所主要负责全镇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全镇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文化广播传媒工作的开展;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全镇动物的防疫及检疫工作;国土所主要负责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和实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施乡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及管理,负责辖区内村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手续,负责辖区内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承报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流转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土地违法案件动态巡查和协助查处;依法协助监督管理辖区内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协助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检查;协助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检查,协助查处辖区内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加强财务管理,依法依规收取有关规费,并及时上交;协助征地拆迁有关具体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环县甜水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
人员情况:环县甜水镇人民政府年末在职79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54人;与上年比增加1人,其中行政人员增加2人,事业人员减少1人,变动原因为人员正常调动。
退休人员12人,全部移交至社保中心集中管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1,757,188.20元,较上年决算数17,681,351.10元,增加4,075,837.10元,增长23.0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89,766.20元,占89.12%;年初结转和结余4,052,111.6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3,733,934.81元,较上年决算数33,545,789.49元,减少9,811,854.68元,减少29.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272,452.91元,占43.28%;项目支出13,461,481.90元,占56.7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627,188.20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14,851,351.10元,增加6,775,837.1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31,361.81元,较上年决算数11,649,640.49元,增加8,581,721.32元,增长42.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40,665.41元,占64.96%,较年初预算数9,718,160.00元,增加3,422,505.41元,增加26.05%。
2.公共安全支出40,000.00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 20,000.00 元,增加20,000.00元,增长5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2,000.00元,占3.07%。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296.40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1,318,200.00 元,减少571,903.60元,减少76.63%。
5.节能环保支出1,897,800.00元,占9.38%,较年初预算数1,212,900.00 元,增加684,900.00元,增长36.09%。
6、城乡社区支出130,000.00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500,000.00 元,减少370,000.00元,减少284.62%。
7、农林水支出3,344,600.00元,占16.53%,较年初预算数3,280,100.00 元,增加64,500.00元,增加1.93%。
8、住房保障支出280,000.00元,占1.38%。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00.00元,占0.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2,452.91元。其中:人员经费7,237,113.20元,较上年决算数6,023,751.10元,增加1,213,362.10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035,339.71元,较上年决算数1,553,418.29元,增加1,481,921.42元,增长95.40%,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各类经费增加,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7,422.00元,较上年决算数2,079,800.00元,增加157,622.00元,增长7.58%。
1、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征收补偿987,422.00元;
2、2018年度公路养护138,951.00元;
3、公租房建设项目1,250,000.0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346.0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654.00元,下降59.77%,主要原因是缩减因公出国费用,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45,498.00元增加14,848.00元,增加32.63%,主要原因是随着精准扶贫工作不断深入,各类检查验收增加,下村入户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46.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扶贫攻坚,下乡入户。部分费用支出为上年结转结余用于本年开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5,339.7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1,553,418.29元,增加1,481,921.42元,增长48.82%,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各类经费增加,由此增加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2019总资产总计29,959,381.92元,其中固定资产价值26,127,013.92元,流动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2,075,365.00元,无形资产1,757,003.0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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