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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9-00517 发布机构: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9-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财办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8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村镇建设、公共安全、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编制本乡镇的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司法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利工作站等机构10 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所主要负责全镇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全镇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文化广播传媒工作的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全镇动物的防疫及检疫工作;水利工作站主要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水土保持等水务方面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2480.54万元,支出总计2480.5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25.94万元,增长-4.83%,支出增加-125.94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减少。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202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2.64万元,占99.36%;其他收入13万元,占0.64%。

我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158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49万元,占59.01%;项目支出647.77万元,占40.99%。

我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00.28万元,较上年增加42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缓慢,结转下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1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58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3万元,增长39.8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工资调资和项目支出调整。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4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1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缓慢,结转下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98万元,增长21.3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数较大。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97万元,占55.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减少、年末支出缓慢结转下年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93万元,占7.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奖励金结结转下年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33.11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08万元,占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支出缓慢,结转下年支出;农林水支出336.73万元,占2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调整;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4万元,占4.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8.44万元,较上年增加-19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54.05万元,较上年增加-4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缓慢,部分支出结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基本收入1174.06万元,较上年增加-26.42万元;基本支出932.49万元,较上年增加-2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支缓慢。上年基本支出结转35.66万元,年末结转(余)277.24万元。基本支出932.49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了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单位大灶,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减少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单位大灶。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重要会议、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万元,主要原因是系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7万元,主要原因是系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因为接待支出在单位大灶安排,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支出在单位大灶安排。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均维护费2.2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44.61万元,增长-22.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末支出缓慢,部分结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固定资产587.2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43万元,上年结转70万元,本年支出107.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6.7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洪德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即:表一至表八压缩为压缩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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