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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9-00472 发布机构: 环县南湫乡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9-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财办

环县南湫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8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南湫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我工业、第三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负责组织编制本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本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南湫乡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食药监所、司法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广播中心、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所等机构9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全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食药监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所主要负责全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全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本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文化广播中心主要负责本文化广播传媒工作的开展;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全动物的防疫及检疫工作;计生服务所主要负责全计划生育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乡2018年度收入总计7,738,804.00元,与2017年决算数10,418,704.20相比,收入减少2,679,900.20,减少25.7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我乡2018年度收入总计7,738,80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8,804.00元,占98.97%;其他收入80,000.00元。

我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7,079,795.21元,其中:基本支出4,695,872.36元,占66.33%;项目支出2,383,922.85元,占33.67%。

我乡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47,777.34元,较上年696,581.19元增加651,196.15,增加93.4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末结存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乡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658,804.00元,较上年决算数8,064,231.00元减少405,427.00,减少5.3%。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性基金增加,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减少

我乡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06,607.85元,较上年决算数9,470,424.24减少2563816.39,减少37.12%。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5,872.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7,504.00元,较上年4,994,294.00元减少1376790,减少38.06%。商品和服务支出1,078,368.36元,较上年1,658,284.03元减少579915.67元,减少53.78%。主要因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579.00元,较上年2,019,530.00元减少1,880,951.00元;基本建设两年均无支出;资本性支出109,760.00元;项目支出1,964,175.49元较上年1,961,646.21元,增加2529.28元,增减0.13%,2018年项目资金支出量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我乡三公经费共支出25,711.99元,上年83,690.45,减少57978.46,减少225.5%,主要原因是缩减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例。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我乡无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接待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711.99,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88.01,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量大,尽量节约维修及燃料费;较上年支出数83,690.45元减少57,978.46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我乡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711.99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我乡机关运行经费1,078,368.3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1,658,284.03元减少579915.67元,减少53.7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度,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11,759,603.15元。2018年车辆保有量1辆,较上年4,510,496.00元增加7249107.15对以前年度未登记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办公用房面积增加,其他固定资产因资产清理报废而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329,694.00元,为我单位自行采购的办公电脑、复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2018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87,000.00元、本年度财政拨款508,100.00元,支出246,560.00元,年末结余348,540.0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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