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335 | 发布机构: | 环县虎洞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9-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财办 |
环县虎洞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虎洞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我镇工业、第三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虎洞镇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食药监所、司法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广播中心、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所等机构9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食药监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所主要负责全镇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全镇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本镇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文化广播中心主要负责本镇文化广播传媒工作的开展;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全镇动物的防疫及检疫工作;计生服务所主要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镇2018年收入总计2343.260744万元,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09.77688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37.090976万元,增长-61.32%,支出增加-1354.092963万元,增长-41.49%,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数额较大,由于2017年已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故2018年其他拨款减少,减少98%。
2018年虎洞支出1909.77688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52.552382万元,占39.4%;项目支出1157.224502万元,占60.6%。
2018年结转433.48386万元,结转较上年增加-483.871264万元,增加-111.62%;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和项目拨付进度加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虎洞镇财政拨款收入1425.9056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780.35172万元,较上年增加-62.28%,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数额较大,由于2017年已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故2018年其他拨款减少,减少98%。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09.776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4.092963万元,增长-41.49%。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支出财政拨款数额较大。
我镇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277262万元,占3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5916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减少;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911852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185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科学教育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4512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548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地方自然灾害预算减少;城乡社区支出105.7192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工程建设总量较上年减少;农林水支出240.88645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2364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增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支出款;交通运输支出599.377万元,占31.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水毁道路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60.26万元,,占3.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教育支出4.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为该笔款项为捐赠2018年秋季入学困难学生家庭补助:其他支出10万,占0.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虎洞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2.552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81062万元,较上年增加-163.7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9.741762万元,较上年增加-11.066225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公务拨款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8年基本收入909.17954万元,较上年增加-78.211933万元,主要原因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基本支出752.552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74.785425万元,主要原因财政供养人员减少。上年基本支出结转22.038924万元,年末结转(余)156.62716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我镇“三公”经费共支出12.5054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4576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比例。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6774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无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0542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54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量加大,公车使用率增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84324万元,主要原因工作任务量加大,维修及燃料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人代会就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我镇人代会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我镇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95人,人均接待费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30271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我镇机关运行经费147.7417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3.066225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我镇优先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591.4934万元。2018年车辆保有量2辆,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6.80024万元,为我单位自行采购的办公电脑、复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我镇2018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11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84.97万元,支出14万元,年末结余81.4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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