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5-00158 | 发布机构: | 地志办 |
生效日期: | 2025-09-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地志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年度
环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部署安排,并结合全县实际监督实施;(2)主管全县地方志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的开展,管理政府行为范围内的部门志、行业志和专业志书的编纂;(3)拟定我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业务规范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4)组织修编(续编)《环县志》、负责编纂《环县综合年鉴》;(5)按照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和编纂方案,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资料;(6)组织评议、审定环县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文稿和有关地方史志稿件;(7)集中统一管理地方志和综合年鉴编纂过程中收集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和电子存储以及形成的相关文稿,负责收集和保存有关地方史志文献;(8)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开展地方志理论、业务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9)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咨询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
二、机构设置
2024年,地志办机构数共计1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六、表七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4.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86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3万元,占93.31%;项目支出5.00万元,占6.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7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7.86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6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1万元,占8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万元,占7.44%;卫生健康支出2.58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3.57万元,占4.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48万元,支出决算为7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87万元,支出决算为6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数偏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5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类保险预算数偏大。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医疗保险预算数偏大。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住房公积金预算数偏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6万元,下降13.60%,主要原因是1名职工9月份调入本单位,之前月份没有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17.19%,主要原因是未列支年鉴印刷专项经费,用公务费支付年鉴出版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环县扶贫志》《环县全面小康志》编纂初稿,外出收集资料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环县扶贫志》《环县全面小康志》编纂初稿,外出收集资料次数增加。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环县扶贫志》《环县全面小康志》编纂初稿,外出收集资料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活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环县扶贫志》《环县全面小康志》编纂专项资金”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表现优秀,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在地方史志编纂、历史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的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县扶贫志》《环县全面小康志》编纂专项资金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县扶贫志》《环县全面小康志》编纂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按计划推进,与完成资料收集、初稿撰写等关键环节;二是在内容完整性、史实准确性等方面基本达成年初设定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环县全面小康志》编纂进度相对滞后;二是地方志业务工作经费短缺;三是修志编鉴业务能力和经验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完成修志编鉴任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修志编鉴能力。《环县扶贫志》《环县全面小康志》编纂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主管部门需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含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报告或案例,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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