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2024-000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部门及各 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管理司法所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除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人力资源、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下设20个司法所,局机关下设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办公室、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应急指挥中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股7个股室;隶属管理环县公证处、环县法律援助中心、环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和环江律师事务所。各乡镇依托司法所,分别成立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工作机构,创建安置基地1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67.9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9.34万元,增长37.4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年度支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7.9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98万元,占65.47%;项目支出644.94万元,占34.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67.9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09.35万元,增长37.4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35万元,增长37.4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64.26万元,占8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0万元,占4.42%;卫生健康支出48.83万元,占2.61%;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67.33万元,占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人员工资及项目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33万元,支出决算为8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2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年底未支付。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驻村工作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号录入错误退回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2.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5万元,增长9.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每年晋级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8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三公经费未支付。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9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34%。组织对“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资金”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既定工作部署,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积极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了目标任务。对照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决算数据对各部门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根据局机关各股室的自评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资金”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过渡性安置帮敦和出狱所人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总投入74万元,资金到位74万元,实际使用74万元,
项目资金到位率1OO%支出实现率100%, 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一: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目标二:74万元过渡性安置帮教和出狱所人员补助经费支出。目标完成100%。目标三:131人安置。
下一步改进措施:位需要增强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制定科学合理、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评价体系,创新绩效评价方法,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把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起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水平。
2.“行政复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3年度行政复议经费支出预算安排5.11.万元,总投入5.11万元,资金到位5.11万元,实际使用5.11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一: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目标二:5.11万元,均为行政复议人员工作经费支出。目标完成100%。目标三:目标案件数20件,实际案件数36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重视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二是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股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普法宣传及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2023年度普法宣传及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资金支出预算安排9万元,总投入9万元,资金到位9万元,实际使用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一: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目标二:9万元普法宣传经费用于普法支出。目标完成100%。目标三:2023年全年打造3处行政执法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预算科学性;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提前规划,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减少资金结转结余。
4. “普法依法治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5万元,总投入15万元,资金到位15万元,实际使用1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一: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目标二:15万元普法宣传经费用于普法支出。目标完成100%。目标三:2023年全年开展30次未成年人普法宣传讲座,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支出明细应更科学,更合理。定项目时应合理分配资金使用,定预算时应提前规划。
5.“普法与人民调解三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5万元,总投入15万元,资金到位15万元,实际使用1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一: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目标二:12.53万元普法宣传经费用于普法支出。目标完成100%。目标三:2023年全年开展7次普法宣传讲座,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支出明细应更科学,更合理。定项目时应合理分配资金使用,定预算时应提前规划。
6.“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帮教及调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3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帮教及调解经费支出预算安排3.78万元,总投入3.78万元,资金到位3.78万元,实际使用3.78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一:74万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帮教及调解经费支出。目标完成100%。目标二:2人人民调解案件补助。
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于无法预计的工作所需费用和结余资金确保资金严格按照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申报及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
7.“驻村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3年度驻村干部补助经费支出预算安排5万元,总投入5万元,资金到位5万元,实际使用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一: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目标二:1万元/人。目标三:5人驻村。
下一步改进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绩效管理,为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的事项做到事前规划统筹、严格制定预算,在资金下达之前做好项目立项、论证等准备工作,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使用资金,以便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算进度。
8.“全省司法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2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总计172万元,2023年总投入172万元,其中法律援助经费41万,司法所补助20万,其他司法支出111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财行《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2017)515号文件要求管理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一:数量指标,法律援助办案数800件;普法宣传讲座7次;信息化项目建设数量20个。目标二:质量指标,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100%;1万元/人。目标三:普法宣传及时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预算、高效利用、规范操作。认真按照上年度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对下一年度资金使用作出安排,编制装备计划、采购方案,确保业务装备经费支出达到支付资金总额的30%以上,对上年结余资金,全面汇总清理,严格在规定时效内完成支出。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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