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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8-2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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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4-08-29 【字体:

环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环县信访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pdf

环县信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

(二)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五)负责向本县乡镇、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北京地区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信访局内设3包括人事秘书股接访办信股督查复查股下设事业(非参公)单位1:信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8.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6万元,增长57.07%,主要原因是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及疑难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专班工作经费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4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4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4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3万元,占53.25%;项目支出162.89万元,占46.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8.42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26.6万元,增长57.07%。主要原因是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及疑难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专班工作经费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6万元,增长57.07%。主要原因是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及疑难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专班工作经费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52万元,占8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万元,占4.02%;卫生健康支出7.64万元,占2.19%;农林水支出3.49万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9.76万元,占2.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提倡节俭,压减各类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度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4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驻村干部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1万元,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3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

公用经费2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44.3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督查调研活动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决算数预算数一致。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5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督查调研活动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邮电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44.3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及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共涉及资金15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规范,实行了绩效管理,监管到位,程序合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项目联合接访补助专项、油区管护及服务协调费项目、驻村干部补助支出项目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76万元,执行数为10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使用特殊疑难信访资金化解信访积案17件,信访积案息诉罢访率100%,中央、省、市交办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去市赴省进京初访量下降,未发生进京重复访、集体访、非正常访和极端事件,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2. 联合接访补助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4万元,执行数为26.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中央、省、市交办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去市赴省进京初访量下降,未发生进京重复访、集体访、非正常访和极端事件,信访接待日、重大节会维稳、政策法规宣传、业务培训、联合接访补助经费发放等工作开展顺利

3. 油区管护及服务协调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99万元,执行数为2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信访积案息诉罢访率100%,中央、省、市交办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去市赴省进京初访量下降,未发生进京重复访、集体访、非正常访和极端事件,信访接待日、重大节会维稳、政策法规宣传、业务培训、联合接访补助经费发放等工作开展顺利,驻村干部各项补助发放到位,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4.50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驻村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8万元,执行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驻村工作开展顺利,各项工作任务均按期完成,驻村干部各项补助发放到位,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方面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水平还需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还需增强;另一方面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需更加全面和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培训,提高财务对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制定科学、规范得预算绩效管理方案;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专项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管用分离、谁用谁负责、息诉罢访、工作保障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资金资料审核工作,建立台账,确保资金申报、审核、审批、拨付、环节有人签字,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规范,实行了绩效管理,监管到位,程序合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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