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jgj-2024-000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能:1. 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的检验和法定检验、委托检验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2. 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食品快速检测任务;3. 承担食品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工作;4.综合协调全县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6.承办政府指令性工作任务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室、微生物检验室和理化检验室四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3.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3.39万元,增长52.9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购置实验室业务用房费用,二是工作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变动,相对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4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0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4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9万元,占36.60%;项目支出280.90万元,占63.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3.0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3.39万元,增长52.9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购置实验室业务用房费用,二是工作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变动,相对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39万元,增长52.9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购置实验室业务用房费用,二是工作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变动,相对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71万元,占93.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6.82万元,占1.54%;住房保障支出8.17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3.09万元,支出决算为44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71万元,支出决算为41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2万元,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7万元,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8万元,增长37.01%,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同时,在职人员工资普调,相对工资等收支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49.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加之物价上升,相对应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87.82%,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正常,未进行维修。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87.82%,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正常,未进行维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87.82%,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正常,未进行维修。
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为食品快速检测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2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项目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详见附件二)
三、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对我县食品、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并开展县域企业免费食品委托检测工作,通过对食品、农产品检测抽检提高我县产品质量水平,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快检,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开展食品免费委托检测活动,明显提升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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