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4-0029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度
环县总工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工运理论研究,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
(二)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三)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帮助困难职工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
(五)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六)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七)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工会做好县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县总工会资产,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九)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春送岗位、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为全县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总工会内设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职工服务中心。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环县总工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3.8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13万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是年终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8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0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5万元,占49.17%;项目支出103.62万元,占50.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3.8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8.13万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是年终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3万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是年终结余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8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按全县职工工资总额的2%核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1万元,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1万元,下降67.4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1万元,下降67.4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三个项目共涉及资金79.4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69%。组织对“驻村工作补助”“夏送清凉”“两节及疫情慰问”等三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46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驻村工作补助”“夏送清凉”“两节及疫情慰问”等三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驻村工作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夏送清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执行数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两节及以疫情慰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0648万元,执行数为56.06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期完成各项目目标任务;二是较好地完成项目资金的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二是绩效评价业务人员能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干部的培训;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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