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4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环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
(二)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五)负责向本县乡镇、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北京地区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信访局内设3个股室,包括:人事秘书股、接访办信股、督查复查股。下设事业(非参公)单位1个:信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表七、表八、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1.8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77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解决信访问题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8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4万元,占73.68%;项目支出58.38万元,占26.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1.8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9.44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解决信访问题资金收入、支出均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4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解决信访问题资金收入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0.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解决信访问题资金部分未下达,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5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变动,工资基数减少,实际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9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固定资产购置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倡节约。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大案件化解力度,省市督办案件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大案件化解力度,省市督办案件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30%。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规范,实行了绩效管理,监管到位,程序合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项目、油区管护及服务协调费项目、驻村干部补助支出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18万元,执行数为3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油区管护及服务协调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3万元,执行数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驻村干部补助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9万元,执行数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机关运行正常,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17件,工作专班共化解复杂信访事项及矛盾67件,息诉罢访率均100%,群众满意度极高。中央省市交办的案件及时办结率100%,去市赴省进京初访0人次,未发生进京重复访、集体访、非正常访和极端事件,未发生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恶性事件,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方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还需加强、制度还需完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因为专项资金支出根据当年需要解决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案件实际情况开展完成,对案件数量和化解需要的金额,在上年度预算的编制时无法准确预计。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培训,提高财务对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制定科学、规范得预算绩效管理方案;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专项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管用分离、谁用谁负责、息诉罢访、工作保障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资金资料审核工作,建立台账,确保资金申报、审核、审批、拨付、环节有人签字,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规范,实行了绩效管理,监管到位,程序合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五部分名词解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环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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