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2-003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8-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2020年环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环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处理信访人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办法;二是负责接待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三是负责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通过网上信访和各种信访渠道,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四是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五是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六是办理县委、县政府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七是负责全县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八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信访局内设信访一室、信访二室、信访接待中心三个股室。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95.26万元,支出总计193.88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7.97元,同比下降11 %,支出减少118.6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增加原因是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案件数量减少,财政专项资金减少。
我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9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19万元,占87.78%;其他收入收入15.33万元,占5.19%,年初结转结余收入20.74万元,占7.03%。
我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9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3万元,占69.29%;专项支出59.55元,占总支出的30.71%。
我单位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1.38万元,较上年增加80.64万元,主要原因是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案件数量增加,部分专项资金年终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9.19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7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3.88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1万元,下降27.11%。主要原因是:部分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案件专项资金未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81万元,增长-31.6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24万元,占89.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决算支出中包含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资金,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案件增多,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4万元,占8.58%;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1.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0年总支出295.26万元,结余101.38元。基本支出134.33万元,占总支出4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49%;商品和服务支出2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7%)。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10.25万,下降28.61%,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减财政拨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无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2020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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